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本次活动主题为: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法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于2013年12月23日更新,包括10大类132种职业病,涉及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重在预防。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持续改进工艺,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改善作业环境。劳动者在从事有害作业之前要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在用人单位的指导下按照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例如在工作中佩戴专业口罩、耳塞等防护设备。按照相应法规和国家卫生标准,用人单位要定期给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应做到“三早”,即早发现、早脱离、早治疗。
来源:张家港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