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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注意!在网上做这件事,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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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迷路高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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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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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锦丰
人生阶段
小两口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2-05-12
近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
反映某电商平台上某收藏馆
在发布销售流通分硬币的违法行为。
分硬币是否退出流通领域?
买卖流通分硬币是否涉嫌违法?
带着种种疑问,执法人员查找了大量资料,并咨询了中国人民银行,最终确认了分硬币仍属流通货币,非法买卖流通货币,违法!4月2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了该网络违法销售流通分硬币的行为。




调查发现,该收藏馆注册地址为辖区某小区住宅,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在该经营场所内发现大量1分、2分、5分硬币,经过对当事人经营的淘宝网店交易平台调查,获取了大量涉及违法销售分硬币的证据。据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在淘宝网上经营销售1分、2分、5分硬币共26笔,销售额7157元,违法所得637.75元。
当事人销售仍在流通中的分硬币的行为,
涉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规定,
构成了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行为。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小知识
分硬币在实际流通中已经渐渐淡出了我们的视线,很多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这还是一个在发行、在流通的币种。


事实上,从1955年发行至今,分硬币从没退出过流通,而且还在发行新的年份一分硬币,所以分硬币仍是国家法定流通货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友情提醒广大收藏者
买卖流通中的人民币必须要通过人民银行许可、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普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分硬币)。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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