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026阅读
  • 0回复

有变化!7月1日起实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信分享→
离线zjg一根树
 

发帖
1004
港币
1012
威望
3404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2-06-24
— 本帖被 noraya 从 港城茶座 复制到本区(2022-06-24) —
为打造友好交通先进典范城市,提升广大文明交通参与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推出“执法有温度,文明有礼遇”系列措施,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全省率先试行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实行“先行提醒纠正”的执法模式。
该执法措施实施后,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较大反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通过对新措施实施以来的执法及民意数据分析,大部分违停车辆经提醒后能及时驶离,实际最终处罚的仅占20%不到,在处罚量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路段秩序管理执法效果较以前有了显著提升。实践证明,“违法停车先行提醒纠正”执法模式对驾驶人的提醒纠正作用十分明显,既赢得了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支持和点赞,又提升了道路秩序管理效果,真正实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经对近一年来试行的情况分析总结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市城市道路停车秩序
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现将于2022年7月1日起
对违法停车先行提醒纠正执法模式作部分调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一) ►  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 ►  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 ►  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 ►  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 ►  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二、交警部门对上述情形违法停车行为,在依法取证、处罚的同时,对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的车辆,将采取拖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在其他非严管路段、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仍执行“先行提醒纠正”执法模式。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公安交管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苏州交警
 
回复标题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