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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最高罚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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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2-07-12
最新消息!

近日
江苏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
增加了禁止私拉电线、插座为电动车充电
明确禁止在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车
最高处罚金额可达1万元




图源:江苏省司法厅

事关电动车!最高罚1万!

近年来
因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
有的甚至酿成了人员伤亡
和巨额财产损失的惨剧

*去年5月10日,成都一小区内发生一起电梯内电瓶车起火事故,电梯内多人受伤,包括一名婴儿。

因此
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此专门新增了一条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根据需要配套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和住宅户内。

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在建筑物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与之相应的
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
对电动自行车违停和违规充电的处罚条款


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在建筑物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网友热议:当务之急是...

昨天
#江苏电动车飞线充电最高罚1万#
话题登上了同城热搜榜




然而,在不少网友看来
管理电动车“进楼入户”
面临着不少硬件上的挑战




为了防止电动车上楼充电等
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一方面在于
大家良好习惯的养成
更重要的是
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充电条件

此前案例
去年6月,苏州澜溪社区的物业为居民提供了电动车公共充电桩,将原本空闲的汽车库,改造成了电动车库,可以存放近千辆电动车。

停车、扫码、通电、只需十几秒,电动车就开始充电。对此,居民王先生表示,相较之前,自己每天带着电瓶车挤电梯,如今小区的公共充电桩可谓既方便又快捷。


为了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定不要把电动车
带入电梯或停在楼道、楼梯间
更不要私拉电线、插座
切记!安全第一!


来源:遇见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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