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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了解一下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功能作用,2022年,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哪些对象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标准。
2.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
3.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渠道有哪些?
目前主要有线上申领和线下申领两个渠道:
线上申领:登录“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或者 “江苏智慧人社”APP,选择“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
线下申领:至我市各镇(区、街道)人社服务窗口或市人社服务大厅(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一楼)40号人管综合业务窗口办理。
失业补助金是以怎样的方式发放的?
符合发放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优先社保卡)。
领取失业补助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申领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2.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出现领取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退休、判刑收监等情形时,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
来源| 张家港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