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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100平方米的房子,套内面积只有一半?公摊怎么“摊”|媒体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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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2-08-23

摘要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近期,《法治日报》关于青岛市民李某房屋维权的报道,让“公摊面积”这个话题受到热议,呼吁“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的声音也再度出现在舆论场上。

本来设想的是“开开心心收房”,没想到却被公摊面积给“绕”进去了,现实生活中,青岛市民李女士“一半房子都摊出去了”的遭遇,不见得每个人都会碰到,然而在过去一段时间,公众对于购房时需要承担多少公摊面积多有诟病,之前也有政协委员提议取消公摊面积。尽管社会上对此建议仍有不少争议,但公摊面积给购房者带来的疑惑和困扰,需要得到正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为计算房屋大小和房屋售价的一种方法,公摊面积制度的存在,在我国由来已久。在商品房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公用建筑设施的需要,公摊面积的产生难以避免。换句话说,离开了一些必要的公共配套设施,小区和房屋的舒适程度、安全系数等都要受到影响。此外,现阶段对“取消公摊面积”持反对或保留意见的人士认为,一时取消容易,但重新选定计算方法,依旧绕不开建筑设施中的公摊部分。在开发商那里,取消的公摊面积,依然可能以房屋溢价的形式体现出来。

这决定了当下针对公摊面积的讨论,不能是一场意气之争,现阶段仍然要找到问题的根源,寻求更加妥帖的解决方案。当然,公众的安全感同等重要。正如《新华日报》一篇评论所形容的,“买房人之所以觉得自己花了冤枉钱,是因为为莫名其妙的面积买了单,等于你买支铅笔只拿了个铅芯,买棵青菜只拿到个菜心,买件皮袄只拿到了马甲。”“稀里糊涂、晕头转向、惴惴不安”——不少公众之所以对公摊面积有这样的观感,根源还在于担忧公摊面积过多而使用面积过少,多花了钱却给开发商、物业“做了嫁衣裳”。

在购房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规则不透明等原因,一些开发商会利用公摊面积大做文章,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损害。这也是为何“取消公摊面积”的观点在舆论场上不时出现的原因。不管这种想法有多少现实可行性,但至少它喊出了一部分买房者的心声,也反映出解决公摊面积争议的必要性和紧迫程度。

“公摊不能乱摊。”光明网发表的评论指出,“公摊面积该不该取消,着眼于公摊面积的积弊,或侧重于取消公摊面积后不可避免会出现的计价标准混乱(目前房价、物业费、暖气费等都是按建筑面积计量),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但说到底,不能让购房者掏了钱却对公摊面积构成不明不白,更不能任由开发商玩擅自变通却凭仗‘最终解释权’侵犯购房者权益。”

“公摊面积应‘摊’明白‘摊’规范。”《中国消费者报》的评论提到,“就眼下而言,完善公摊面积制度更具现实意义。厘清公摊标准,引入惩罚赔偿,有关部门也应监督物业企业落实公摊收益。”红星新闻的评论也指出,“公摊面积一再被诟病、被质疑,意味着当务之急是要明确产权意识、夯实侵权必究。”“标准和明细一定要‘晒在太阳下’,监管还要跟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很多人反对公摊面积,并不是希望取消公共区域,而是想真正实现明白消费,买了一平米,就得到一平米。”澎湃新闻的评论文章提到,“在这种前提下,公摊面积制度短期内应不断完善。长期来看,逐步改革过渡到按照套内使用面积计算,也应该提上议程。”

按照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的思路,也得到其他媒体的关注。今年3月,针对争议之中的公摊面积制度,《经济日报》曾发表评论文章指出,“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问题。”同时,该文还提到,“转变为以套内使用面积交易很难一蹴而就,可以分步骤、分阶段逐步进行调整。当务之急是,堵住当前公摊面积带来的漏洞,加大监管和审核力度,对公摊面积的设计和测量标准进行统一、规范、细化,切实保障好广大购房者的利益。”

目前,只有真正看到公众的顾虑,消除公摊面积制度可能给消费者埋下的暗坑,防止开发商以公摊面积之名浑水摸鱼、蒙骗消费者,才能让人们买一平米房子,获得一平米的安心和欢喜。所有的制度都不是尽善尽美的,新的解决思路和方案也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未来,面对公众的合理诉求,相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权衡各种破题之策的利弊得失,用渐进式的手段,逐步缓解社会关于公摊面积制度的争议,让公众能够安居乐业,不再为买房时可能遭遇的“消费暗区”而发愁。(白毅鹏)

来源:中青评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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