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今年5月,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出台《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明确建立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对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贴,有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更好保障女职工稳定就业。
张家港市女职工产假期间
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怎样申领?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补贴对象
1.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
申报渠道
企业可在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6个月后,到市人社服务大厅(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一楼)39号人管综合业务窗口线下办理;也可通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线上办理。
申报材料
企业进行申报时需提交《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生育登记证明)等材料。
办理流程
建立市级联合审核机制。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审核通过后,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企业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或女职工同时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不重复享受。
2.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起24个月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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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
来源:张家港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