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金港街道拟调整部分行政区域管理及服务范围设立金康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公示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江苏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地名管理条例》及《中共张家港市委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委发〔2019〕47号)等相关规定,金港街道拟调整部分行政区域管理及服务范围设立金康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方案概况
金港街道管理服务范围内大规模居住区域增加,社区居委会设置不合理、管辖人口较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凸显,已不能满足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制约金港街道综合管理水平提升。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精细化地服务社区居民,满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需求的同时,加快金港街道发展,提升金港街道社会治理水平。现金港街道拟调整部分行政区域管理及服务范围设立金康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情况如下(具体调整区域见附图):
(一)被调整社区
1.金润社区:调整前:管理范围东至中兴南路,南至蟠港东路,西至江海中路,北至长江中路。辖区面积65.46万平方米,办公地点设在滨港玉园小区南门。调整后:管理及服务区域为东至中兴南路,南至蟠港东路,西至港东北路,北至黄泗浦西路,辖区面积41.41万平方米,办公地点仍设在滨港玉园小区南门。
2.廊桥社区:调整前:管理范围东至金港路,南至祥云路,西至勤政路,北至崇真路。辖区面积30.69万平方米,办公地点设在廊桥雅苑西门入口处。调整后:管理及服务区域为东至金港路,南至祥云路,西至江海中路,北至崇真路、张家港运河,辖区面积约59.78万平方米,办公地点仍设在廊桥雅苑西门入口处,待悦港名邸社区用房装修完工后,再将社区办公地点调整至悦港名邸南门。
(二)新成立社区
金康社区:新设立的金康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及服务区域东至中港南路,南至黄泗浦西路,西至江海中路,北至长江中路,辖区面积33.11万平方米,办公用房设在金港湾25幢M04、M05、M06。
社区取金康名,一是寓意为期盼金港街道康泰民安。二是因1857年之前,社区所在地曾是许多小沙洲,同年严康保(南沙邱家壕人)在这里率众筑坝截流,把这些小沙洲连成片,然后围垦造田成陆。为纪念严康保的功绩取其姓名中的“康”字命名。
二、公众意见或建议反馈渠道
为确保本调整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需要充分征询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向评估主体进行意见或建议的反馈。
(一)评估责任主体
1.单位名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
2.联系人:沈先生
3.联系方式:0512-58933259
992947581@qq.com (二)评估实施主体
1.单位名称:
苏州苏政行规划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赵女士
3.联系方式:0512-67084130
1806997210@qq.com三、公示期
自公示之日起10天,即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9日。
来源:张家港人民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