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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建设]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59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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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2-09-16



9月15日0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长江引航中心太仓引航站外籍轮船引航工作人员,全程闭环管理,在隔离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系长江引航中心太仓引航站引航工作人员,住址为太仓市浏河镇某闭环管理点,在隔离中发现。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
凡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的来(返)苏州人员,应第一时间拨打“12345”或“110”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接触人员。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
请近期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报备,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各项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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