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国家标准
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
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
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标准明确规定:
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
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
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
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
电子烟国标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产品的“诱导性”,着重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将是电子烟产业规范发展的新起点。目前,全国已有37家电子烟品牌,至少80款产品通过审批,获准上市。
来源:偶俚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