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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日报]南京、苏州、徐州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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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2-11-07

11月6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南京市报告,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南京市3例,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其中2例为外省来苏人员。徐州市2例,均为外省来苏人员,1例为跨区域协查发现,1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苏州市3例,2例为外省来苏人员,跨区域协查发现;1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以上人员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

南京

疫情通报

根据省卫健委11月7日发布,2022年11月6日0-24时,南京市诊断本土确诊病例1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诊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其中2例为外省来宁闭环管理人员)。

诊断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

上述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管理,目前情况平稳。

本土确诊病例情况

病例1:居住于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凤和东园,10月29日开始集中隔离,11月6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燕舞园,10月29日开始集中隔离,11月6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3:系外省来宁人员,11月3日从南京火车站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6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苏州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98号通告

11月6日0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2例系外省来(返)苏州人员,在协查中发现;1例在隔离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和2:均系外省来(返)苏州人员,住址为昆山市花桥镇凯德都会新峰小区。在外省市协查中发现。经流调,该人员从外省乘坐Z218次列车(座位号:1号车厢17号和18号下卧铺)于11月5日14:56到达上海火车站,转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11号线到昆山市,接到外省市协查通知后即被管控。该人员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点位:轨道交通11号线(往花桥方向)。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系11月3日第194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接,在隔离中发现。住址为吴中区东方大道166号宿舍。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枣庄市、青岛市,山西省大同市,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邵阳市、株洲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河北省邯郸市、沧州市,重庆市沙坪坝区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 (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返)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11月7日

徐州

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113号)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防疫指挥部决定从11月7日起,将徐州市市内公共交通、公共场所核酸阴性证明查验标准,由48小时调整为72小时。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内放得开”关键要“对外防得住”。要坚持外防输入不动摇,“两站一场”、对外交通道口继续严格落实扫码通行、“落地即检”,社区(村)、酒店宾馆、农批市场、停车场等“落脚点”认真排查来徐返徐人员“落地检”情况,督促执行“3天3检”和“四个不得”等防疫措施。同时继续保持社会面严格管控,落实公共场所扫码规定,做到逢进必扫、不漏一人。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防疫责任,出入公共场所配合查验“场所码”、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要求;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行为准则。符合条件的主动接种疫苗,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切实筑牢免疫屏障。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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