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二手房“带押过户”再出新政
江苏出台全国首个省级规范性文件
贷款没结清也能过户交易
无需提前还贷或垫付
在降低资金成本的同时
也有利于刺激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
加快二手房流通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带押过户” 提升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的通知》。
这份文件是全国首个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联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带押过户”规范性文件,这也进一步为“带押过户”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撑与保障。
什么是“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指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要上市交易的,卖方可不需要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获取金融贷款,为二手房交易市场注入了新活力。
在《民法典》这一规定施行以前,传统存量房交易过程中,若房屋贷款尚未结清,需卖方提前筹措资金还清贷款,解除原有抵押,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传统过户模式下,卖方赎楼往往需要通过担保公司提供短期大额资金,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利息,对卖方而言资金筹措成本较高,且因为交易流程较长,买卖双方交易风险相对较大。
其实,此前江苏已有数个城市推出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如南京、无锡、苏州、泰兴等地,但各地做法有所差异,亟需在更高层面规范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更好保障交易双方和抵押权人利益。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苏州市人民政府、张家港自然资源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