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去餐馆吃饭,会被收取一个名叫餐位费,或者是餐具费的东西,少则一两块,多则五六块,可能很多朋友不是很在意,但也有会很疑惑,为什么要收这个钱?我来消费难道你不让我坐着吃吗?
相对于纸巾收费来说,那个还只是自愿的,大不了不用,但是这个餐位费是你坐下就会产生的,没办法取消,虽然不多,但是还没开吃就被收钱属实心里不太痛快啊!
根据市场监管局的朋友解释,这种强制行为实际上是不合规定的,但是仍然不可避免,似乎也是消费者们默许了商家的行为,从最开始的米饭收费,到餐具收费,纸巾收费,到现在坐下就收费,这一步一步不都是因为消费者去默许他们吗
朋友们,你们有没有遇到过出去吃饭每一次被收餐位费,连小孩都必须算在内这种情况吗?你们会提出质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