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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建设]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06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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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4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06号通告
11月13日0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系外省来(返)苏州人员,2例在隔离中发现,1例在协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
系河南登封相关武术学校来苏州人员,在隔离中发现。该人员从外省乘坐G1926次列车(4车厢14A座)于11月12日18:43到达苏州北站,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
系河南登封相关武术学校来苏州人员,在隔离中发现。该人员从外省乘坐G1478次列车(06车厢6A座)于11月10日19:31到达苏州北站,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
系外省来(返)苏州货运人员,在协查中发现。该人员从外省驾车(车牌号:冀A6XXXR)于11月13日10:21到达张家港市善港高速路口收费站卡口,接到外市协查通知后在该收费站卡口即被管控。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西宁市,天津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青岛市、枣庄市,黑龙江肇东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湖南省邵阳市,湖北省武汉市、黄冈市,广东省广州市、汕头市,重庆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以及河南登封各类武术学校来(返)苏州人员,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返)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来源:苏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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