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人注意啦
集中改造!
即将开始!
为进一步降低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张家港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
时间安排
2月1日至3月31日
将开展动员准备工作,完成对餐饮场所上门宣传动员、阶段性补贴政策讲解等。同时对同意改造的餐饮商户,督促管道燃气公司和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勘察设计、制定施工方案、签订改造协议、准备工程材料等工作。
4月1日至9月30日
将推进全市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全面实施,对完成改造协议签订的餐饮场所立即施工;未达成改造意愿的,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能改则改”“应改尽改”。
10月1日至11月30日
将进一步完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工作机制。
补贴政策
2023年2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
完成改造的原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
实行阶段性政策补贴
(以改造验收日期为准),
相关费用补贴明确如下:
(一)“瓶改管”改造
1.户外市政管网建设费用:由管道燃气公司承担。
2.户内“瓶改管”改造建设费用及补贴政策:“瓶改管”改造户内建设费用,包含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材料和安装费用,按照最大设计流量6Nm/h、10Nm/h、16Nm/h、25Nm3/h,收费标准分别不高于12000 元、18000元、26000元、32000元。“瓶改管”改造户内建设费用由商户承担,按照标准费用的50%进行补贴,由管道燃气公司在收取户内建设费用时直接减免。
(二)“瓶改电”改造
1.户外电网增扩容费用:对于单个用户(以供电公司开户名为准)报装容量 200千伏安及以下“瓶改电”改造扩增容项目全面实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2.户内“瓶改电”改造建设费用及补贴政策:户内“瓶改电”改造建设费用由餐饮商户承担,根据自行购置电热炊具的电功率数,按 300 元/KW 的标准补贴,补贴上限为 10000元。
目前,
我市已基本完成对
全市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数量、
区域等调查摸底工作。
期待!餐饮场所换新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