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2023年度医疗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
开始啦!
根据《关于调整2023年度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3〕3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2023〕3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2023年1月起,苏州市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250元执行,上限暂按22470元执行。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医保参保、停保、退休、人员注销、基数申报等所有业务均需至医保系统独立申报。请参保单位或个人及时关注“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