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拟征收土地公告
张拟征告[2023]第67、69-71、73-77、79号
拟征收土地位于杨舍镇、塘桥镇、
南丰镇、凤凰镇、乐余镇
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具体情况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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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征地编号:张拟征[2023]第67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塘桥镇顾家村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02
征地编号:张拟征告[2023]第69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凤凰镇金谷村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
03
征地编号:张拟征[2023]第70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塘桥镇巨桥村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04
征地编号:张拟征[2023]第71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杨舍镇南新村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
05
征地编号:张拟征告[2023]第73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塘桥镇花园村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
06
征地编号:张拟征[2023]第74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塘桥镇花园村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
07
征地编号:张拟征[2023]第75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塘桥镇韩山村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