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
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6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
建设法(草案)》
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次会议三审
此前的二次审议稿规定:
国家支持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而三次审议稿则进一步
将加装电梯的范围明确为:
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
早在2018年
张家港市便出台了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如今
已有不少老旧小区的居民
圆了“电梯梦”
小编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告知书214张,累计已完成120台老旧小区电梯的安装。
我市还发布了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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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将给予符合条件的对象
16万~20万元/台的增设电梯补贴,
另有管线迁移费补贴3万元/台。
截至目前,
我市共发放了100台电梯财政补贴,
共计2294万元。
老旧小区
告别“爬楼时代”
百姓幸福“一键直达”
带你了解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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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内部协商
本幢或本单元2/3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并就3个方面签署书面协议(电梯建设费用分摊方案、后期费用分摊方案、确定电梯管理单位。)
注意:利害关系人就增设电梯存在争议的,要求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积极沟通、主动协商;争议未妥善解决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步:可行性论证
委托专业单位出具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并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三步:方案公示
在小区显著位置、本幢(本单元)主要出入口进行公示,并形成书面公示报告。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纸。
注意: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与异议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并在公示报告中载明相关情况。
第四步:办理手续和签订合同
将相关资料和施工图纸送至一站式服务窗口(市物业管理处),由住建局组织专家论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善设计方案;同时落实施工、监理等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就相关手续进行联合审查。
第五步: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全程监管。电梯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前,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六步:后期维保和争议处理
维保:增设电梯的使用、维护、检验、检测、监管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争议:增设电梯后引发争议的,应积极协商解决,也可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以上流程示意仅对增设电梯相关事项作简要梳理,具体详情咨询:5818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