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税优健康险的投保险种和被保险人群体等方面进行扩围,将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增加了产品保障内容,提高了灵活性。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将建立投保人信息账户,为税收抵扣提供便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于2015年5月开始试点,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购买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