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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日报]紧急提醒!江苏一男子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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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酒精会麻痹神经
导致感官迟钝
酒后不要驾车上路!
案例警示一


2023年7月11日凌晨,江苏无锡,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时,车辆向右偏离路线撞上路缘石,男子仰面摔倒,后脑勺与地面发生碰撞。由于其未佩戴全头盔,头部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经调查,未戴头盔致头部遭受撞击后颅脑损伤,是该男子的死亡原因,而事故原因则是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其血检结果是178mg/100ml。
案例警示二


2023年9月6日凌晨,江苏淮安,潘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搭载赵某在路上行驶时,因车速过快加之酒精作用,失控撞上路边护栏。事故造成摩托车与护栏损坏,两人摔倒受伤。由于事发时潘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与护栏及地面发生严重撞击,导致大量出血,送医后进行开颅手术,才脱离生命危险。同乘人员赵某受皮外伤。后经采血检测,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此外,经交警部门核查,潘某驾车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摩托车也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属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目前,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若违反规定醉酒驾驶,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江苏交警提醒:1、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也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醉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2、安全头盔是保命盔,骑乘电动车出行,切记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要心存侥幸!


来源|江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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