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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日报]昏迷前守护52名乘客,大巴司机成植物人却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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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02-13

2023年8月,G40沪陕高速崇明段(江苏方向),旅游大巴驾驶员臧师傅在行驶途中突发脑出血,晕倒前几秒,他用尽全力减速停车,保护了车上52名乘客。送医抢救至今,他仍处于植物人状态。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告知其因病昏迷,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家属为此将某区人社局诉至上海浦东法院。
上海浦东法院了解到,臧师傅家属还在上海宝山法院对旅游大巴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于是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事发现场,臧师傅昏迷不醒。受访者供图 资料图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8月26日清晨6点,一辆满载52名旅客的旅游大巴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驶出,开往江苏盐城。行驶一个多小时后,在上海市G40沪陕高速崇明段(江苏方向),驾驶员臧师傅在行驶途中突发疾病。
上海浦东法院介绍,臧师傅突感身体不适后视线开始模糊,他用尽全力变换车道、踩刹车、拉上手刹,将大巴车安全停靠应急车道,随后陷入了昏迷。
据当时的随车导游张芳回忆,从臧师傅突发疾病到大巴车停稳,用时只有三十几秒,保证了车内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臧师傅儿子拍下的病房入口。

送往医院抢救后,臧师傅不幸被诊断为脑干出血,后臧师傅的家人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区人社局认为,臧师傅危急时刻显担当,让人肃然起敬,但其因病昏迷,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因此未获得支持。臧师傅家人遂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

上海浦东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研判,合议庭认为,该案从法律角度看,事实清楚,争议点明确,但作为一起公共事件,也要充分考虑案件背后的社会背景、道德伦理及公众情感,争取在“法理情”统一中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张淼堂向臧师傅家属释法明理,解释了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同时考虑到臧师傅突发疾病是在工作过程中,且其行为在危急时刻保护了全车52名乘客的安全,法官充分肯定臧师傅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应予以褒扬。

法院认为,臧师傅如今仍处于植物人状态,治疗花费和后续护理费用负担较重,从情理上来说,不能忽视其行为的社会意义,臧师傅应得到关联方的补偿或救助。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旅游大巴公司同意基于人道主义原则,给予臧师傅家属数十万元的补偿,以减轻其经济压力。压在一家人心上的石头终于落下了,他们也自愿撤回了行政诉讼及民事赔偿诉讼。

上海浦东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法官张淼堂表示,臧师傅的家人需要的不仅是一份文书,还是一个切实解决问题的方案,社会公众期待的也不仅是一纸判决,而是兼怀同理心和常理常情的公正处理。本案中法院积极组织调解,既是出于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尊重社会公众良知,也希望能积极发挥司法在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中的作用。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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