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和组织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9•18”防空警报试鸣暨人民防空演练的通知》(苏国动〔2025〕第29号)要求,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定于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时至10时19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试鸣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试鸣防空警报顺序及信号规定如下:
1.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3遍为1个周期,持续3分钟;
2.10︰08-10︰11鸣放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15遍为1个周期,持续3分钟;
3.10︰16-10︰19鸣放解除警报
连续长鸣3分钟。
届时,请各单位、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