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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惊险!醉汉竟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推搡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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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胡蝶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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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8-03-15

俗话说——酒见人心、酒见人品

有的人醉酒后倒头大睡

有的人却在酒后“断片”滋事

醒来“失忆”竟还反问民警咋回事

最近市公安局晨阳派出所

就遇到了这样一个“奇葩男”

  3月8日下午4时许,市公安局晨阳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一名男子在行驶的公交车上醉酒闹事,车上还有十余名乘客,乘客多为老人和小孩。事态紧急,万一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晨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正巧碰到闹事的王某从公交车下来准备逃离,被民警截住。

  据公交车司机展某告诉民警,王某上车时就浑身酒气,趁着酒劲一直在车内大声喧哗,不听劝阻,并多次与乘客发生争吵。之后,王某又来到驾驶座旁,指责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展某,甚至上前推搡,极大地妨碍了展某正常驾驶。

  展某担心王某抢他的方向盘发生事故,赶紧将公交车停靠在路边,拨打电话报警,而王某还上前抢夺展某的手机想要阻止。

  经民警了解,王某今年54岁,黑龙江人,目前独自居住在晨阳。周边群众反映,王某有酗酒的习惯,常常喝醉之后外出滋事,周围群众对他的印象很不好。

  因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民警先将王某带至晨阳派出所内进行醒酒,王某的醒酒时间长达14个小时。酒醒之后,王某对自己所做之事竟毫无印象,民警将公交车监控视频放给王某看,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多么荒谬

  目前,王某因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


  过度饮酒有害身体健康,图一时之快,后果可就要自负了。如果殴打他人,损坏公私财物,首先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情节严重,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或者较大财产损失,还会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来源:张家港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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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03-15
不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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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8-03-15
这种人必须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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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8-03-15
自己不要命还要拖着一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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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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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8-03-15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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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8-03-15
这种人就是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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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8-03-15
胆子不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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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8-03-15
真是不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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