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785阅读
  • 2回复

[港城杂谈]违法!地笼网不能随意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信分享→
离线阿德敏
 

发帖
672
港币
354
威望
1705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08-04

近日,张家港市检察院对张家港市区河道内违规设置地笼网进行排查,发现在市区东横河华芳宾馆南侧河道、谷渎港物资新村西侧河道、东横河金城大厦南侧河道、新市河世纪华庭东侧河道、新沙河河西南路东侧河道等路段均有违法放置的地笼网,部分河道还发现有鱼罾、鱼簖。

河道内违规设置地笼网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张家港市检察院于2020年7月6日向张家港市水务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开展执法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在沿河堤岸设立警示标识,加强法律宣传。

检察建议发出后,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与检察机关深入沟通,商讨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7月14日,市河长办印发地笼、网簖等阻水渔具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分级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共清理地笼363口,鱼簖121个,鱼罾33个,对河道内违规设置地笼网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沿河堤岸设立警示标识691个,全面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河道网簖整治反复性大、易反弹的情况,市水务局与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正加强综合执法联动,检察机关实时跟进监督,协调落实多方参与,真正实现打防结合、齐抓共管,推进常态化清理和监管。
随意放置地笼网,不仅破坏渔业资源,还会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安全,违反《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面临法律处罚。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不可存有侥幸心理,在河道中违法放置地笼网等网具,违者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没收捕鱼设施、行政罚款等处罚。
(来源:张家港检察发布)

发帖
2175
港币
1048
威望
6596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0-08-04
现在都是国家的
1条评分威望+1
bufanshen 威望 +1 - 2020-08-05

发帖
2128
港币
565
威望
4879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20-08-04
本来就不应该在这些地方捕捞
1条评分威望+1
bufanshen 威望 +1 - 2020-08-05
 
回复标题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