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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生了二胎也没“救活”爱情 丈夫三次起诉想跟妻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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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1
一对夫妻恋爱后结婚,婚后就生了一个儿子,为了增进感情,两人又拼了个“二胎”,又生了一个儿子。即便如此,这对夫妻还是因为生活琐事以及双方家庭的矛盾,最终对簿公堂。


钱明和郭雪在2007年相识,恋爱一段时间后两人结婚。2008年,两人爱情结晶大儿子出生了,就这样两人度过了平静的三四年,随着孩子长大即将上小学,夫妻感情渐渐淡了,彼此摩擦也多了,为了进一步增进感情,两人决定再生一个孩子。


2014年,两人的第二个儿子出生了,但是感情却没有“修复”,两人的摩擦和争吵变多了,经常冷战。同年,夫妻二人因为琐事争吵,一气之下,钱明从家里搬到父母家居住,再也不回家了。


2015年初,钱明起诉离婚,郭雪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是两人仍然没有重归于好的迹象。2015年底,钱明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第二次被法院驳回。


今年,钱明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修复”,再次起诉离婚。因为房子为钱明的婚前财产,所以双方对财产分割这一块,争议不大。两人对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各执一词,钱明认为自己有房有财产,所以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郭雪认为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对孩子情况也很了解,理应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认为,鉴于钱明和郭雪学历相当,两人都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具有较好的抚养能力,加上两个人反复表达了较为强烈的抚养意愿,所以法院判定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儿子。考虑到大儿子长期居住生活在钱明和郭雪的新房中,该套房屋是原告钱明的婚前个人房产,根据相关教育政策其已就近入读学校;如原告钱明抚养大儿子,能够最大程度保障大儿子生活和学习。


法院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判定由钱明直接抚养大儿子。另外小儿子目前还不满五周岁,出生后一直和妈妈郭雪共同生活,在这个年龄需要母亲的陪伴和呵护,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法院判定由被告郭雪直接抚养小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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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周 威望 +1 - 20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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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6-12-11
怎么想的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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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6-12-11
呵呵,老婆还分不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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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6-12-11
那什么拯救你我的婚姻
很近,chjlhjll.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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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6-12-11
都是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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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6-12-11
都三次起诉了还不离
离线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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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6-12-11
对双方都是折磨还不如离了
离线张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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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6-12-11
优越的生活过着,人闲了事情也多了。要是一天到晚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就没有这么多事情了。拥有时不知珍惜,一旦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
离线兜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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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6-12-11
这么多年都一起过了,就说明还是可以相处的,为啥又过不下去了呢?




兜纳K1
离线志贤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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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6-12-11
女人最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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