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不少孩子收到了压岁钱。今年11周岁的小苏家住城南,平时就喜欢打游戏。春节期间,他收到了不少压岁钱,便偷偷瞒着父母,在我市某电玩店购买了价值799元的游戏机。没几天,小苏的妈妈就发现其天天躲在房间玩游戏,追问之下得知了游戏机的来历。小苏妈妈便带着游戏机找到了店主,要求退货。但店主则以没有诱导小苏购买游戏机,是其本人自愿购买的,而且游戏机本身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
那小苏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退货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我市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显然,小苏花799元购买游戏机,超出了其消费能力以及独自承担购买商品的后果和责任,在行为上缺乏应有的选择力和判断力,应该由其法定代理人即家长同意。“因此,由于小苏的家长不同意其购买游戏机,所以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店主应该予以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