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之一,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启动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
据了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70余家药店发放1万张每张面额5元的“现金抵用券”,在药店上交过期药品的市民每人可以获得药店赠予的抵用券5元,如果购买超过30元药品即可使用抵用券一张。现金抵扣活动为期半年,至2017年9月1日结束。
活动将在连锁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小区等地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通过采取有偿回收药品或者回收过期药品抵扣等形式,鼓励居民清理家庭小药箱,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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