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通过村集体拍卖我家承包了张家口市怀安县左卫镇的几千亩山地,其中大部分为山地,有一部分为耕地,2005年耕地部分办理了退耕还林,从此我家开始枝树造林,植树十余年,林木以成片。2016年为响应国家新能
源建设,家里引进光伏发电项目,但在手续审批阶段,当地县政府告知家里承包的几千亩地都为林地,不允许改变性质,光伏项目就此停止。2017年年初,家里被告知修
高速公路要从我家地里经过,经过的地段就是我家办理
了退耕还林的地方,本以为可以领上应得的林地补偿款。可万万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当地政府告知我家里,我们被占的地都是荒地未利用地,征地赔偿款只能给耕地价的24%,每亩地补偿一万于元(林地属于利用地,可以领
赔偿款的70%)。我们现在真的不明白,有光伏项目的时候你告诉我都是林地不能做,现在征地你却和我说是荒地未利用地给我低补偿,人民的基层政府,谁来给我主持个公道。现在修路以强行把树木都给我家推倒了,我家只
能眼睁睁看着多年的付出付之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