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28阅读
  • 7回复

[港城杂谈]就在杨舍和大新!他们在河里抓了这个去卖,不料立马成了犯罪嫌疑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信分享→
离线薛仁贵
 

发帖
2209
港币
2223
威望
9205
来自
杨舍
人生阶段
孩爸孩妈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7-12

除了国家保护动物,其实还有一些动物也不是想卖就能卖,比如竹叶青,它就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还有这个野生青蛙

前段时间,警方就抓获了两名贩卖野生青蛙的小贩。


今年5月1日,市民举报称在大新镇年丰世纪华联超市附近有人在宰杀青蛙。

近日

又有市民举报称在杨舍镇港新花苑南侧的路边

有人在贩卖青蛙



民警:这个青蛙哪来的? 

摊贩:自己抓的 

民警:在哪里抓的? 

摊贩:在河里 


第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姓王,我们到现场之后发现王某装青蛙的不锈钢盆里面,总共是58只青蛙,其中55只已经宰杀去头。第二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姓俞,经过我们现场清点,第二起案件的俞某(贩卖)的青蛙是91只。

大新派出所民警 王忠桃

记者了解到青蛙属于三有动物

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

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严禁私自捕捉!

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或者1条以上的就违法,私自捕捉20只或者20条以上就构成犯罪,私自捕捉50只或者50条以上就构成重大刑事案件。 

大新派出所民警 王忠桃


由于王某和俞某捕捉青蛙的数量均已经超过50只

两人将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三有保护动物共计1700多种,比较常见的有麻雀、青蛙、壁虎、蟾蜍等, 警方表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狩猎、买卖、运输以及人工养殖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都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否则即属违法。 

咱们市民以后再碰到这种

所谓卖野味的商贩

心里可得门清

千万别为了饱口福而触犯了法律



21条评分威望+21
sherry yan 威望 +1 - 2017-07-13
艺桦 威望 +1 - 2017-07-13
跨越时间2010 威望 +1 - 2017-07-13
志贤欧巴 威望 +1 - 2017-07-12
小志贤 威望 +1 - 2017-07-12
我是妖孽 威望 +1 - 2017-07-12
娱乐人间 威望 +1 - 2017-07-12
燕子姐 威望 +1 - 2017-07-12
xxt29 威望 +1 - 2017-07-12
sherryhai 威望 +1 - 2017-07-12
严厉打击那些存在阶级思想斗争的脑残。来自---吃遍弯杀国落得问候。
离线草头干

发帖
863
港币
553
威望
2194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07-12
田鸡跟青蛙傻傻分不清
1条评分威望+1
bufanshen 威望 +1 - 2017-07-12
发帖
11
港币
30
威望
61
来自
人生阶段
职业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7-07-12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本主题包含附件,请 登录 后查看, 或者 注册 成为会员
离线bufanshen

发帖
12022
港币
10999
威望
15641
来自
阳光水岸
人生阶段
孩爸孩妈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7-07-12
草头干:田鸡跟青蛙傻傻分不清 (2017-07-12 10:56) 

田鸡表示很生气!有时间约一下,认识认识。

发帖
1315
港币
1613
威望
6426
来自
杨舍镇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07-12
好恶心的说
离线蚂蚁搬家
发帖
3245
港币
19
威望
3525
来自
人生阶段
职业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07-12
人才
离线biu
发帖
404
港币
268
威望
2082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7-07-12
小时候吃田鸡的
发帖
35
港币
10
威望
71
来自
人生阶段
职业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7-07-12
小时候喜欢,现在想想恶心哒
 
回复标题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