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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死】张家港大新惊现“嚣张哥”,网络辱骂交警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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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8-03
— 本帖被 大港城·小辣椒 从 港城茶座 复制到本区(2017-08-03) —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滋事,辱骂、恐吓他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应当追究法律责任,造成较大危害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大新一男子竟然发帖辱骂警察蜀黍!但这一次,他就“躲”不过法律的制裁了!警方依法抓获一名在网上多次恶意辱骂民警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



案件回顾

今年23岁的冯某来自陕西,之前在大新镇一家电子公司打工。7月22日下午,冯某经过大新镇府前路口时,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正在执勤的市公安局交警大新中队民警拦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民警依法对冯某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事后,冯某对被处罚的事情耿耿于怀。






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冯某先后5次分别在微信群、“百度张家港贴吧”、“百度张家港吧”内公然辱骂交警大新中队的民警、辅警,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接到群众举报后,市公安局网警大队立即会同大新派出所展开调查,确认了发帖者冯某的身份。在搜集大量证据后,7月27日下午,警方在冯某的暂住地将他抓获。


目前,冯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蜀黍想说,如果市民朋友对交警的处罚决定不服,每一张处罚决定书上面都写明了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来合理合法地反映解决问题。


切不可随意在微信、网站上责骂泄愤。网络是现实生活的延伸,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它也是受到法律约束的。网民们应该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任。


小编最后说两句:
现在是一个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不良的一些言语网络传播稍不留神便会触犯法律,给自己也带来一定麻烦。更何况我们的交警身为执法人员,身处换位思考,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而尽心尽力的去付出,应该多多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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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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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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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棺材头,分有喽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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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zuo no die why u try,u try u say u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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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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