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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男子买婚房,女友一分钱都没出,分手时房子却变成了她的!只因忽略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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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11-08

看着手机里长达几页的房贷还款记录,

42岁的李树华(化名)欲哭无泪……



计划中本应是结束爱情长跑后,

搬进婚房、结婚生子的美好画面。



如今却变成了“人去房空”,

而让他更难以接受的是:

在分手仅4个月后,

他不得不与甜甜蜜蜜

相处了12年的初恋对簿公堂

男子个人出首付还房贷买婚房

李树华是武汉江夏人,2005年,他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比自己小3岁的张红丽。


“当时她正处在空窗期,家里也发生了一些小变故。”李树华说,初见张红丽时,他就喜欢上了这个美丽大方的姑娘,在他持续不断地关心和追求下,双方很快便确立了情侣关系。


在经历了长达9年的爱情长跑后,李树华终于在2014年初,如愿上门见到了女方家长。


“有了房子,才有家的归属感。”当年1月,李树华在征得女方家里同意后,首付18万,以张红丽的名义,在江夏区俪湖天地小区买了一套面积100平方米,总价为51万元的房子。




李树华说,那时候他和张红丽感情稳定,而且当时他的名下有一套小房子,为了向女友表忠心,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协议上均只写了女方的名字。


但两年来,每个月2000多元的房贷,一直都是由他来偿还。



然而好景不长,

2017年7月,

女友却突然向他提出了分手,

原因是双方在新房装修问题上发生了分歧。

房产归属让双方对簿公堂

女友突如其来的分手决定,让李树华备受打击。就在他想办法准备挽回这段感情时,女方却告诉他,准备退还此前的18万首付款,以及7万多元的已偿贷款和办证费用,在房产上与其撇清关系。


此举遭到李树华的强烈反对,他认为女方的做法很不厚道,如今该小区的房价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1.3万元,比当初购房时的单价翻了一倍有余,因此不能直接以当时的价格计算。


“人是要讲感情的。”李树华说,当初买房的想法是由他提出来的,而且首付、房贷都是由他一人负担,他之所以只写女方一人的名字,也是因为想要与其组建家庭。


李树华多次与张红丽就房子的问题进行谈判,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至今,李树华仍然对这段感情抱有幻想,他希望能与女友重归于好,但如果对方执意不肯,他希望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为此他愿意拿出5万元作为补偿。


今年8月,李树华对张红丽提起了诉讼,希望要回这处房产,江夏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通过李树华提供的民事判决书,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6日,记者联系上张红丽,

其拒绝接受采访。

但在此之前,

张红丽曾表示房子的首付款和每月的房贷,

确实是由李树华支付





房子到底归谁?

法院的判决到底有没有问题?

听听专家怎首页么说

房子产权毫无疑问归女方所有

01

房子归属属于女方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讲,房子的归属毫无疑问属于女方。


02

女方可以不用补偿


在双方感情甜蜜期,男方出于婚约目的,出资购房并由女方出面登记产权,这是受法律保护的赠与行为,如今婚约不存在,女方可以适当给予男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用补偿。


网友评论


设计无界:首先一个男人愿意在婚前花钱为女人买房,还以女友的名义买,请注意关键词:婚前买房,以女友名义。至少可以看出这个男人是真心爱这个女人的,愿意付出的,男子这个做法对错暂不评论,按法律来讲这套房子男子是很难要回了,不管什么原因分手,我相信聪明的女人会选择归还房子,寻求合理的补偿。


兆禧禧嘻嘻喜欢机器人:女方告诉他,准备退还此前的18万首付款,以及7万多元的已偿贷款和办证费用,在房产上与其撇清关系。(购房款退回,房子名字是女方的)这处理很正确啊。


山湖花间:女的不厚道,骗感情骗房,应该主动退还房款,不然何以心安啊!


消逝的阿尔杰斯:其实房不房子并不是女方最看重的东西(当然不要脸的除外),她们只是需要安全感和你是否在意她,在不确定安全感的情况下,用资产来锁住你也是有必要的手段,其实只要你一心对她好,房子写谁名字就没那么重要了


迷妹妮尼玛:这男的自愿的!!!怪谁???


微醺的威士忌:男的没一点法律常识,以为过家家,给了可以随便要回来


成-----------:问题是现在不止51万了


小布点田润泽: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买房一定要写两个人的名字!



自己辛辛苦苦买的房,

最后却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01

购房前拟定约定协议


陈亮说,恋人间因房产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其实想要规避不必要的麻烦,在购房前可以拟定一个约定协议,从而明确财产归属。



02

感情无价,不要一味迎合


武汉著名情感专家田昕灵称,感情是无价的,不能简单的用金钱和其他物质条件来衡量。


结合具体案例来看,李树华为女方买房,实际上是对双方感情的一种投资,但是事实上,有时候单方的付出并不能换来自己所期望的结果。


田昕灵建议,李树华应当从这段感情中吸取教训、认清自我,而不是一味的迎合女方的需求。



你怎么看这事儿?

你觉得这房子应该怎么处理?

欢迎评论~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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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on 威望 +1 - 2017-11-13
汪中华 威望 +1 - 2017-11-11
与你携手相依 威望 +1 -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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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11-08
从女方愿意退还18万首付,和7万办证款,可以看出女方不算很不厚道的人。毕竟她也陪伴了男方那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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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7-11-08
从女方愿意退还18万首付,和7万办*证款,可以看出女方不算很不厚道的人。毕竟她也陪伴了男方那么多年了。
离线吐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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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7-11-08
从法律角度讲,房子属于女方,女方后续接着还房贷就好了。从道德角度看,女方应归还房子给男方,男方应适当补偿。最终结果看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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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11-08
女方没有蛮不讲理,同意退首付和月供,离婚对女人也是身不由己,为什么都偏男方。而且月供在婚后。这个男是不是有点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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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11-08
就这智商活该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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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7-11-08
自小就知道不是自己的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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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7-11-08
从道德上来讲,房子应该归男方,从法律上来讲,房子归女方,还可以不用给出补偿,女方能还首付和已还房贷已经不错了,遇到更不要脸的,房子是我的名字,还贷是我的名字,这都是有法律效应的,一分钱不补偿给男方也能占有房子,怪只怪男方对他们的未来太过自信了,对女方太过自信了,认为一定会走入婚姻的殿堂,所以无论感情怎么样,在这种事情上还是理智点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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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7-11-08
这还得看两个人的相处状况,毕竟在一起九年,一般都同居了,两个人都有工资,如果是住在一起男方还房贷女的钱拿出来两个人过生活的钱肯定多些,那样把房子卖了两人平分才公平,如果是女的一直都是自己的钱自己花完,完全没有照顾过男的,那她就是黑良心
离线黄昏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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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7-11-08
女方说愿意退啊,只是男方不愿意按当初的价格,说房子涨价了,既然这样,女方完全可以不理他,按法律程序办事。给你了合理的解决办法,是你不肯,反而倒打一耙,既然如此就别怪女方认法不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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