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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新车本是一件喜事,邀请几个好友过来一起庆祝下,席间难免小酌两杯。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个驾驶员都应牢记的法律红线,偏偏有一位新车车主高兴过了头,非要以身试法。
1月8日晚上10时许,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路人报警,在市区暨阳湖公园湖滨南路有辆轿车发生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辆尚未上牌照的新车“四脚朝天”翻在路侧,车旁站着3名男子,并无大碍。当民警询问他们事故发生情况时,3人却支支吾吾,只是一个劲地说是自己驾驶不当造成的。
然而,民警调阅路面监控视频时发现,轿车发生翻车事故后,从车上下来有5名男子,更让民警惊讶的是,这5名男子竟与现场自称驾车的3人完全不同!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市公安局交警杨舍中队民警迅速介入调查。通过再次询问,证实真正驾驶车辆的司机是一名叫黄某的24岁辽宁籍男子,事故发生后,他已离开现场。
经过民警工作,黄某返回事故现场接受调查。民警对黄某进行酒精含量呼吸测试,结果为143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酒标准。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警方立案调查。
后经了解,事发当晚,刚提新车的黄某与众友人喝酒庆祝。之后,黄某酒驾载友人离开,当开到湖滨南路时,由于酒精上头,黄某无法清晰观察前方路况,在一个转弯口直接开上隔离带。因车速未减,轿车翻了个底朝天,所幸车上人员无碍。
事故发生后,黄某酒醒了大半,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他看看四周无人,立马联系了3个朋友过来顶包,自己却离开了现场。
如今,黄某不仅要承担高额的修车费用,还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警方提醒
岁末年初,市民们阖家团聚、走亲访友,应酬变多,但必须守牢“喝酒不开车”的法律红线。应酬喝酒后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请司机代驾,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这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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