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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苏州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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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8-01-15
苏州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0万片4寸蓝宝石衬底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0万片4寸蓝宝石衬底片加工项目
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759.9万元,在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晨丰公路357号苏州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4号厂房,建筑面积3450.8平方米,形成年产240万片4英寸(约合100万片6英寸)蓝宝石衬底片的生产规模。
建设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正、2016修正)中鼓励类第二十八“信息产业”第21条“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鼓励类第十九“信息产业”第21条“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鼓励类第三“信息产业”第(五)条“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不属于《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限制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含氮、磷废水,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修正本)》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修正本)》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及处置措施
1废水: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园区于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张家港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建成后有粘棒、涂蜡工序有有机废气产生,在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吸附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在酸洗工序有酸雾废气产生,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
3、噪声: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来自研磨机、倒角机、铜抛机、化抛机、切割机、退火炉等、废气处理风机通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使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建设单位拟将产生的各类固废按照种类、处置方式等分类存储、处置,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根据预测计算,本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总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各预测点叠加本底后仍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张家港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3、建设项目营运期间厂界不会出现超标现象。
4、各类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瑞森
联系电话:13961461708
联系地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晨丰公路357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5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鲁园上河村二区3号楼1单元902
邮编:100097
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88439678
传真:010-88439678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苏州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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