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2018年8月30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消费者在淘宝上买到假茅台的案件,并将择期宣判。
据报道,2016年7月22日,今年44岁的湖南律师阳曙文在淘宝网店“茅台人民公社”看到一则促销消息,开始108元/瓶的茅台酒促销价只需49元,标明“正品保障、假一赔十”,他便订购了6瓶,付款294元。
收到商品后,阳曙文称发现酒标明是1983年生产的,便不舍得喝,到过年时拿出来跟别人分享的时候,被指出是假的茅台酒。报道称,阳曙文当时购买喝剩下的酒瓶包装和一般茅台酒几乎没有差别。
对于茅台酒一事,今年1月底,阳曙文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要求淘宝退还货款294元并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即2940元。
淘宝的代理律师则表示,淘宝在阳曙文案中仅提供网络交易的平台,并非买卖合同的相对方、销售者、生产者和受益者,与卖家之家也并非共同经营关系,因此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据报道,在8月30日的庭审中,淘宝代理律师认为,涉案卖家销售的茅台酒与市面正常的茅台酒价格悬殊,1983年的茅台酒现在市面价格一般达到1万元以上,原告应当知道其所购白酒并非茅台酒厂生产,事后直接起诉淘宝,被指认为“职业打假人”,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而阳曙文对于“职业打假人”的说法进行了否认,称是自己第一次因为产品质量等消费纠纷提起诉讼。
另外,阳曙文还指出,淘宝平台审查卖家资质时存在“明显过错”,包括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卖家的真实身份等都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