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7时许,城西中队接到110指令称,杨舍镇长兴西路大龙时装有限公司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车相撞的事故。随后民警在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彭某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无摩托车准驾资格,彭某涉嫌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更令民警意外的是,小车驾驶人钱某满嘴酒气,经现场对钱某进行酒精呼气含量检测,其检测结果为78mg/100ml。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双方竟然都是交通违法行为人,如果没有这起事故让他们在民警面前“现形”,不知他们还要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继续上路行驶多久。
目前,对于彭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摩托车、钱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