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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可以从无到有,
当然也能从有到无。
从无到有的时候,
彼此眼中全是似水柔情。
而从有到无存在很多原因,
其中很容易被忽视的一个原因是
父母插手!
图文无关
父母过多介入子女婚姻生活,
经常成为现代夫妻离婚的原因
不信你看
武汉90后男子王某与90后女子刘某2015年登记结婚。
王某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养大,母子感情很深,王某对母亲也十分依赖。女方刘某从小在家父母比较娇宠,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小两口婚后与男方母亲住在一起,家务事基本由男方母亲承担。
结婚第3年,刘某便向硚口区法院起诉离婚,称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在日常生活中,男方的内衣内裤都由母亲洗,男方还经常陪母亲外出逛街、旅游。
长期以来,刘某难免吃婆婆的醋。更让刘某感到不适的是,婆婆常常夜晚到夫妻俩的房间为男方盖被子,刘某认为婆婆侵犯了夫妻俩的隐私。
“我无条件的帮他们料理生活,每个月有5000元的工资都用在家庭开支上,他们生活过不好还怪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得知儿媳起诉要离婚的起因竟然是因为自己,王某的母亲备感委屈。
在经过多番调解后,法官得知,其实夫妻俩在同一小区还有一套住房。经法官建议,男方母亲搬到另一处房子居住。夫妻俩接受了法官的建议,最终男方母亲与夫妻俩分房居住,夫妻和好如初。
2002年,武汉男子李某与女子曾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一年后结婚生子。
夫妻俩婚后一直住在女方父母家里。李某幼年丧母,是姑妈把他抚养成人。李某的自尊心较强,而丈母娘性格比较强势,李某在家里觉得不自在。时间一久,夫妻俩也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两人的感情慢慢淡化,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
2011年,李某开始向武汉蔡甸法院起诉离婚,至2016年,李某先后三次起诉离婚,法庭均未判离。承办法官与夫妻双方交谈了解到,其实夫妻俩的矛盾并不是很深,更多的是受家庭影响。另外,从孩子的成长考虑,法官再三进行调解,李某都选择了主动撤诉。
近日,李某第4次向蔡甸法院起诉离婚。李某说,虽然自己起诉3次都主动撤诉了,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维持。曾某则称,多年陷入离婚纠纷,对二人的感情已经不抱希望了,但李某作为孩子的父亲,自从夫妻二人分居以来,一直未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李某必须支付分居期间小孩的抚养费,否则不同意离婚。
经过多个回合的调解工作,李某与曾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小孩由曾某直接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同时,李某自愿向曾某支付分居期间小孩抚养费3万元,当庭给了钱。
婚后应该与父母保持距离吗?
小两口形成了新的家庭后,
父母应该从身份上开始转换,
划清界线,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无论是从“心理”还是从“空间”上,
都应该与子女保持距离,
这样更利于已婚子女的生活和谐。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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