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30阅读
  • 0回复

[家庭理财经]在互联网金融的热潮下,信息中介如何做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信分享→
离线aozhan
 
发帖
84
港币
93
威望
11
来自
人生阶段
职业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9-04-11

在前不久网贷行业回到人们的视线当中,那么这样的借款融资的信息中介是如何产生的呢?在大工业时代,机构化金融开始出现,这时才有了和陌生人做借款交易的陌生人市场。

为什么要和陌生人做借款交易呢?因为你的熟人圈子里交易资源不足,市场太小,而企业有扩张利润的潜力,我们不得不为了自己可以赚取利润的机会,尽最大能力的获得融资,但是自己的交际圈不能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恰恰又有很多人手中握着资金,却没有很好的投资机会,这样就促进生成了陌生人市场。原来的人对人的交易关系被嵌入了许多层“中介”,这样而来,一个为了解决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的信息中介就应运而生。

信息中介则是利用市场的不对称,依靠提供信息来获取居间盈利的机构。信息中介的盈利方式比较简单,只做撮合服务,提供风险评估、信息公开、法律咨询等附加业务。

金融就是一个很典型的行业,所有金融机构都在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同时,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取超额利润。其中,网贷平台就是一种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来解决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不对称的问题,但是网络的便利性的优势,也有着不确定性的危机,不少人会接着网络的虚拟性来进行恶性借款,不少不合规的平台相继产生,那么如何做好一个健康长久的金融信息中介平台呢?

以钱盆网为例,钱盆网谨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合规运营,其业务模式为:借款人有融资需求进行融资项目申请,平台进行风险评估后在平台网站披露该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出借人登录平台网站了解融资项目情况,自主选择出借项目及相应的出借金额,平台撮合成功后出借人和借款人形成对应的债权关系,平台用户的出借资金直接由资金存管银行从出借人账户划拨到相应借款人账户。用户资金与平台资金完全隔离,平台是作为居间方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撮合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自身没有参与交易。

强调P2P信息中介的地位有助于网贷机构更加规范运营,同时避免平台非法自融的风险,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回复标题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