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网上的一段视频爆料,引发了网友愤怒。视频中,一女童模被一名成年女性踢踹。
媒体报道称,踢拍照童模的人是她妈妈。随后,该女性道歉并表示“绝无虐童之意”。“适度参与演艺活动,锻炼培养孩子,无可厚非。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童模存在工作时间过长,工作强度大等问题,特别是还有些商家要求童模浓妆艳抹,模仿成人摆出一些不恰当的姿势以吸引眼球。”
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商家和家长不能为了利益而过度消费孩子,更不能把儿童当作赚钱的工具,以防过早侵蚀孩子的天真稚嫩。我国法律目前对于儿童出演商业广告的行为没有明文禁止。鲁冰建议,国家应立法禁止幼龄儿童从事不当商业性质表演、广告拍摄等行为,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给孩子一个健康、自由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