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条例中,包含了许多我们关心的问题,比如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出租?”
“卧室和客厅能不能隔断出租?”
“车库能不能出租住人?”
“出租房屋每间房间能住几个人?”
“一套房子最多能出租给几个人住?”
“出租房屋能不能装防盗窗?
要不要配灭火器?”
“电动车不能停在哪些地方?
不能在哪些地方充电?”
这些都比较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5月1日起也会有明确答 案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借鉴了“331”专项整治行动的顶层设计,吸收了“331”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对出租房屋的租赁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居委会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房产经纪机构在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中要做些什么、怎么做,也都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接下来,将条例里的重点拎出来给大家说一说,擦亮眼睛看好咯~
1、支持住房隔断出租
该条例对出租房屋的居住面积、人数要求和“群租”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使用面积十二平方米以上的起居室(厅),可以隔断出一间居室出租,且出租的每间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四平方米。
这意味着行业内俗称的“n+1”模式在苏州将正式合法化,而此条例也适用于昆山!
此前,虽然上海、杭州、南京等地政府都发文允许”n+1”模式,但是此次江苏省是第一次由省人大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认可此模式,从立法形式和效力上都创全国之首。
2、隔断房也大有讲究
按照条例规定,对“n+1优化间”的出租条件进行了明确:
1、使用面积十二平方米以上的起居室(厅),可以隔断出一间居室出租,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规定起居室(厅)不得隔断出租的除外。
2、起居室(厅)允许隔断出租的,应当采用轻质不燃材料固定围护,隔断后应当具备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保障房屋整体结构安全,不得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
3、同时,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出租的每间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四平方米。出租的每间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但是,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4、另外,还明确指出,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政策的出炉意味着符合条件的隔断间可以用来出租,红利惠及百万租房人群,提升了房源的供应量,对于稳定租房价格、提高人才粘性有积极意义
从禁止“n+1”到合法化,我们看到了国家顺应现状、为民所想的一面,但这些乱象我们真的不想再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