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凸显个性,赚取“回头率”,一些市民热衷于改装爱车。但很多人不知道,非法改装车辆还会触及法律底线。改装车辆并非不可,考虑到机动车所有人个性化需求和我国车辆使用状况,从便民角度出发,允许机动车所有人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进行一些变更。
比如简单地改变车身颜色、外观等行为,但对车辆性能和安全性造成影响的,需要车主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得到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审批证明后,才可以按照审批证明记载的事项对机动车进行改变,并在改变后向机动车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月17日20时许,交警开发区中队民警港城大道南二环路口例行检查时查获两辆非法改装车,分别是赵某驾驶的苏B小车和钱某驾驶的苏E小车,两辆小车均改变了车辆排气管及车辆轮毂,两车驾驶人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苏E小车
民警在现场查获两车时,因排气管改装过,两车行驶时产生隆隆的轰鸣声,非常扰民,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而有关此类投诉非常多。
▲苏B小车
且经查苏B驾驶人赵某曾因非法改装在2014年、2017年被交警杨舍中队处罚过,在处罚结束后又私自将车辆轮毂及排气管进行改装。
现车辆正进行检测,若查实将对两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来源:张家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