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几乎人人都用微信,也会在上面发点朋友圈,但这名男子怎么也想不到,因为一条朋友圈,他被拘留,真是悔不当初!4月19日8时21分许,陈某驾驶货车在高峰时间进入
市区,交警城郊中队民警对其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约半小时后,民警接到电话称有人在朋友圈发了照片配文辱骂他,民警随即向东莱派出所报案。经查,陈某虽然接受了处罚,但事后越想越气,就将处罚决定书拍照上传朋友圈发泄心中的怨气。
陈某因公然侮辱他人被张家港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在微信朋友圈散布虚假信息,传播谣言或者诽谤、辱骂他人都属于违法行为。民警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接受了行政处罚时如有异议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方式提出。
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是自媒体,但“朋友圈”不是“泄愤圈”,一旦触犯了法律,违法者必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