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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手机都能接到各种骚扰电话
骚扰电话乱象背后 隐藏着一个共同的问题,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在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涉及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呢?
侵害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一
经营者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二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未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
三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未严格保密其收集的信息;
四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五
经营者未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六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经营者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七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大招啦!
针对目前各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日益增加,严重威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情况,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15个检查组,从5月6日起,集中组织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了装饰装修、房产中介、建材市场等此类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聚焦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未经同意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等违法行为。截至发稿时,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对231家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共发现41家涉嫌违法的经营单位,查封了大量的电脑主机、纸质文件、U盘等储存工具。
2.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通知消费者,避免造成损失或者损失的扩大;
3.未经消费者同意、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
4.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增加消费者的费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公安、通信等部门,针对此次行动中发现的公民信息来源线索,从源头抓起,根除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会对其他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检查,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若有市民仍然接到商家的骚扰营销短信、电话,可以电话录音及截屏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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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大港城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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