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周末或是节假日,大家都会选择出去游玩,然而对于开车的小伙伴来说,有时候光是停车费就需要花上不少钱。
不过,现在有好消息传来!
近日,苏州市发改委网站发布《苏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大家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了停车场免费时间延长至30分钟、收费一小时以内,5-8元/小时、
一小时以外部分,1-5元/半小时、增加P+R停车场收费优惠措施、小区外道路的夜间停车时间延长2个小时,以及可以拒付停车费的情况等等。
具体内容,和名城君一起看看吧!
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分类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有三种定价: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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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收费标准遵循“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
停车优惠力度加大《苏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以下几种优惠方式:01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各类停车设施
免费停车时间从原来的10分钟延长至30分钟。
实际停车时间超过30分钟的,按照实际停车时间计费。这样可以鼓励车辆短停快走,也为临时停车人办事提供方便。
图源:东方IC02
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道路停车泊位停车
1小时以内(含)免费,持有残疾人证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汽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停车
2小时以内(含)免费。
优惠存在交叉的,由消费者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实际停车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扣除免费停放时间后计费。
图源:东方IC03
增加P+R停车场收费优惠措施。经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主管部门认定的轨道交通换乘停车场(P+R停车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换乘停车收费
实行5折优惠。
04
小区外周边指定道路供附近居民夜间停车(包月)的时间从原来的22:00-次日8:00,
延长为20:00~次日8:00。
包月收费标准不变,实行车位不固定、不预留的资源利用优先原则,并由道路停车经营管理单位与消费者以合同形式明确。
图源:东方IC05
法定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内,因办理相关事务需要在政府行政机关(包括参照行政机关管理的其他单位,下同)及相应场所临时停放的车辆
免费。
06
政府制定门票价格的旅游景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采取计时收费的,
当日收费的最高上限不得超过50元。
图源:东方IC07
各类停车场对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等应当
免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具体收费标准
下面有两张直观的收费表,
大家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
苏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点击查看大图
什么是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呢?以姑苏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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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由当地发改(价格)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苏州市区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点击查看大图
注: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场收费标准不适用本细则,是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还对明码标价、收费票据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没有收费票据?可以拒付!停车场经营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合法票据,
不提供合法票据的,车辆停放者可以拒付。停车场必须设置价目牌(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明码标价规定,
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表),公示定价方式、收费标准、优惠措施、计费方式及停车场经营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苏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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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