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基本教育制度
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近日,我省出台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
文件从五个方面明确了下一阶段
我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政策
PART1
健全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机制
●明确建立“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管理体制,为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与建设、师资配置与保障、经费投入与监管等核心问题创造条件。
●建立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政府履行学前教育发展职责的考评。
PART2
构建普惠健康的公共服务体系
●健全公办为主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原则,形成公办为主、非营利民办为辅的学前教育体系。
●在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中逐步推行服务区制度。
●参照发达地区的做法对幼儿园的办学结余和收益提出规范性要求,推动全省建立健康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PART3
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
●建立住宅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与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的规划与建设机制。
●建立联审联批机制,明确公办幼儿园或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建设用地实行单独设宗、单独划拨,并按照教育科研用地管理,建成后按约定交付给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和管理。
PART4
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从创新用人机制、提高师资素质、注重保教管理等三方面提升保教质量。
●明确公办幼儿园按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公办幼儿园教师实行同岗同酬,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园标准保障教师待遇。
●加强师德建设,建立个人信用记录档案。切实加强教研力量,全面实施幼儿园课程游戏化。
PART5
强化经费投入保障
●逐步健全经费保障与监管机制。
●探索建立生均经费制度。
●健全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定要求。
●对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按照公办幼儿园同等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
●严格经费使用监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意见》还提到:
✔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的办园结余原则上应低于办园成本的5%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益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办园成本的15%
✔在学前教育资源暂时短缺的地区,可在保证安全卫生的前提下设置幼儿临时照护点,2020年年底前全面稳妥取消。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不得低于省优质幼儿园建设标准
✔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高村办幼儿园教师补贴发放标准
力争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左右,省和设区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省和设区市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左右;到203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便捷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健康的学前教育。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苏州教育、张家港扬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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