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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校园贷”卷土重来?闪银平台年化利率高达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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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9-08-06
据悉,闪银、拍拍贷、及贷等平台在国家取缔校园贷之后,仍悄悄从事该业务。其中,闪银平台向学生发放高利贷年化利率高达199.38%!


案件频发
尽管本轮“重启”的校园贷尚未曝出重大恶性事件,但在监管发布禁令之前,校园贷可以说是“臭名昭著”:


2016年3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郑德幸,先后在多个校园金融平台贷款近60万元,无力偿还,最终跳楼自杀。



(图片源于网络)


2017年4月,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深陷校园贷,被发裸照催债,在泉州一宾馆烧炭自杀;


(图片源于网络)


2017年9月,21岁的陕西大二学生朱毓迪贷款20多万,无力偿还时跳江自杀。



(图片源于网络)

高利贷、裸条、自杀……正是因为校园贷不断爆出的各类负面消息乃至恶性事件,监管层的态度也不断收紧,但却屡禁不止。

借贷平台实测
某高校学生小明展开对现金贷平台“闪银”的测试。据小明反馈,借款成功后,他在闪银的账单显示为两个:

一部分,是160元的新人担保凭证白条



另一部分,是50元自动扣款
两笔款的收取账户,均为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


测试学生小明借款1000元,分三期还款,第一期需要还款379.65元,第二期340.02元,第三期也是340.02元,总计1059.69元,看起来利息并不高。

但是除掉210元砍头息后,实际仅获得现金790元。以IRR公式计算可知,小明实际上在闪银的借款利率为年化199.38%!



01不能给学生贷款?

闪银称,自2019年4月开始,闪银即对旗下产品服务做出具体规定:禁止未满22周岁用户通过闪银平台完成借贷。

既然已经禁止,为何测试学生还能成功借款?对此,闪银未能给出合理解释。

02变相收取砍头息?

闪银方答复:用户在闪银平台完成借贷服务后,除借款本息和增值服务外的其他费用为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费,并非强制砍头息
其中,担保凭证是第三方担保平台向用户发放的一种虚拟凭证(用户自愿选择勾选,非借款必选项),旨在帮助用户更加便捷快速的享受到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

对于闪银所称自愿勾选问题,据测试学生提供的贷款过程视频显示,其在闪银申请贷款时,购买担保凭证一项为默认勾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据此,闪银默认勾选担保凭证的后果应当由闪银平台承担,由于这个默认勾选的后果,平台仍然构成收取变形砍头息的事实。

03利率过高违法?
在利率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我国法律保护的利率实际分两档,一是年利率24%,这一档内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按24%的利率偿还利息;




还有一档是年利率36%,这一档出借方不能要求借款方按36%利率偿还利息。
但借款方已经按36%利率甚至超过36%利率偿还了利息的,在36%范围内不需要归还,超过36%的部分则需要归还。


然而,闪银贷款实际利率年化高达199.38%,这是违法的。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司法保护区



年利率不超过24%(折算月利率为2%)是民间借贷利率的红线,超过这个红线的,出借人无法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司法保护。因此,在实务中如果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这个范围的,借款人在未支付利息的情况下,可以积极抗辩,法院最多支持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二、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无效区


借贷双方如果约定借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折算月利率为3%),超过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并且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借款人享有返还请求权,还可以向法院诉讼把这部分退还回来。


三、利率在年利率24%和36%之间的自然债务区


自然债务的意思就是保持现状的债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该区域内的,借款人已经按该区域内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不能再要求出借人返还;如果借款人还没有支付利息的,则对于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最高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



法条链接:
而《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而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最高法也明确应当依法不予支持。


04只需还实际借款数额?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中也规定,“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如何解决本金中扣除利息的问题。
小明借款1000元,实得790,那么,小明就只应按790元返还借款,法定范围内的利息,也只能按790元的本金来计息。



认清“校园贷”
通过事例了解了“校园贷”的套路之后,让我们来全面认识它一下!

校园贷大致分为四类:
① 电商平台,某宝、某东、某呗等传统电商提供的信贷服务。
② 消费金融公司平台,某分期app等。
P2P网贷平台,某校贷等。因国家监管要求,大多数正规网贷平台均已暂停校园贷业务。
民间放贷机构和放贷人


国家明确规定: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为大学 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而非法“校园贷”多以这几种形式潜伏在同学们的身边
1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自然债区。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02裸条贷不法债主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证据的行为。


03传销贷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 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

04刷单贷利用大学 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05多头贷主要指因从多个非法“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形成一种“以贷还债”式的多头贷。

06培训贷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培训贷”实为“校贷”的新变种,专门坑骗涉世未深的大学 生。
如何防范“校园贷”


大学 生开学在即,校园里充满了机遇和“挑战”。面对不良诱惑,大学 生应该如何抵制?

1、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说道校园贷的预防,广大同学一定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消费,不要盲目与他人攀比。

2、不要轻信他人


有的同学是在熟人介绍的情况下去申请校园贷的。因此,在涉及到贷款这类事件时,大家不要轻信熟人。如果真的需要贷款,可以考虑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这样的正规渠道。

3、及时反映情况


如果大家发现自己上了校园贷的圈套,一定不要一个人默默地承担下来,要及时向学校老师、父母放映情况。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同学们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不管校园贷卷土重来多少次
我们都要保持本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黔学帮、今日益阳、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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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琦890318 威望 +1 -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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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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