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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看到路口有一名大概3、4岁的小女孩在哭,大人也不在身边。”8月19日下午3时许,市公安局大新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电话。
大新派出所先期处警辅警立即赶往现场,因小女孩年龄太小,说不清楚自己的姓名住址等相关信息。先期处警辅警和热心群众一边安抚小女孩,一边在小区附近进行走访,走访了一个多小时,都无人认识小女孩。
天气炎热,为避免长时间走访影响到孩子,辅警决定先将小女孩带回派出所看护,再继续寻找小女孩父母。
为安抚小女孩的情绪,拉近关系,内勤民警路文惠客串起了“临时妈妈”,一边与小女孩玩耍,一边旁敲侧击询问小女孩的年龄、父母等信息,但由于孩子年幼,语言不通,实在是无法提供任何有效信息。
傍晚5时许,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家里4岁的小女孩丢了。民警核对情况后发现,派出所里的小女孩正是报警人丢失的孩子。
经了解,小女孩当天中午跟哥哥一起去武术馆上课,路上一时贪玩走丢了。
警方提醒:孩子安全无小事,看顾责任在父母。照看孩子的时候,应当保证孩子一直在自己视线范围内,以免发生意外。若要将孩子交与他人看顾,一定要当面交给对方。同时,要尽早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牢记自己的姓名、父母或看护人的基本信息,并学会拨打110等紧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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