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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重要通知!涉及张家港娱乐场所、新建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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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05-02
重 要 通 知
5月1日起
张家港网吧、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
将有序复工!
一起来看具体通知







张家港市网吧经营单位复工指南


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变更为III级应急响应后,根据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申请复工复业的网吧,在达到防疫规定条件、落实防疫相关措施后,在复工复业前做好员工信息统计、安全隐患排查、签订《防控工作承诺书》,在场所内张贴市文体广旅局《关于做好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经市文体广旅局备案后有序复工开放。01复工准备




1.经营场所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在达到安全经营条件、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对外营业。


2.针对上岗员工要做好健康情况摸查、登记、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3.各场所要有效利用LED滚动屏、电脑屏保等形式进行全面的防疫宣传,营造防疫防护良好氛围。


4.加强场所员工个人防控意识的安全教育,开展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保证防疫物资准备充足,包括测温计、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日常防护等。


6.大门口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设置专人每日处理并消毒。

02防疫管理




7.每日8:00前完成场所的消毒工作,保持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确保供水正常使用,便(坐)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并做好消毒记录。


8.进入场所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包括“苏康码”“苏城码”),持“绿码”人员方可进入场所。网吧工作人员如实登记上网人员基本信息。


9.要求上网消费人员一人一机,采取隔位就坐保持一定距离上网,即时上网台数不超过网吧总台数的30%。


10.加强网吧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


11.网吧场所需要从事食品加工、饮料制作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2.员工日常工作做到两不,即“不扎堆聊天”“不集中就餐”。


13.当天所有使用过的机器在上网消费者离开后,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


14.场所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一清理一消毒”制度,保持场所内环境整洁。


15.要重点关注停留时间较长的顾客,超过6小时以上的应劝其离开,疫情期间营业时间应当控制在上午8:00至夜晚00:00。

03应急处置




16.遇到有不配合体温检测、不戴口罩、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的上网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劝导。


17.员工、上网人员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应立即向所在区镇(街道)及主管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18.加强与防疫、公安、文体广旅等部门沟通联系,对明显违反防控要求的上网人员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处置。



张家港市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复工指南


在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变更为III级应急响应后,按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要求,申请复工复业的娱乐场所(含歌舞、游艺),在达到防疫规定条件、落实防疫相关措施后,在复工复业前做好员工信息统计、安全隐患排查、签订《防控工作承诺书》,在场所内张贴市文体广旅局《关于做好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经市文体广旅局备案后有序复工开放。

01复工准备




1.对经营场所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在达到安全经营条件、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对外营业。


2.针对上岗员工要做好健康情况摸查、登记、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3.各场所要有效利用LED滚动屏、电脑屏保等形式进行全面的防疫宣传,营造防疫防护良好氛围。


4.加强场所员工个人防护意识的安全教育,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保证防疫物资准备充足,包括测温计、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日常防护等。


6.大门口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设置专人每日处理并消毒。

02防疫管理


7.每日00:00或场所停止营业后必须对或者场所营业场所进行整体消毒,保持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确保供水正常使用,便(坐)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并做好消毒记录。


8.进入场所的人员需要进行测温,并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包括“苏康码”“苏城码”),持“绿码”人员方可进入场所。场所工作人员如实登记入场人员基本信息。


9.加强娱乐场所和包间、大厅的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


10.歌舞娱乐场所包间一律使用一次性话筒罩,在消费者每次离场后马上更换,并对包间进行清理消毒工作。


11.场所有提供茶杯、酒杯等物品的,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12.员工日常工作做到两不,即“不扎堆聊天”“不集中就餐”。


13.有配置厨房的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


14.场所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一清理一消毒”制度,保持场所内环境整洁。


15.娱乐场所有序受控接待消费者,每日开放的包间数不能超过总数的30%,每个包间接待的消费者人数不能超过核定量的30%。

03应急处置



16.遇到有不配合体温检测、不戴口罩、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的入场消费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劝导。


17.员工、入场消费人员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应立即向所在区镇(街道)及主管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18.加强与防疫、公安、文体广旅等部门沟通联系,对明显违反防控要求的入场消费人员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处置。



关于网吧、娱乐场所经营消费严格落实“五个必须”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网吧、娱乐场所经营消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根据《苏州市关于加快全市各行业复工复产复业的通告》精神,现将网吧、娱乐场所经营消费严格执行“五个必须”防控措施要求事项通告如下:


一、必须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制度。网吧、娱乐场所消费者持本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不出示身份证或提供非本人身份证的不得进入;网吧、娱乐场所要认真核查身份证信息,并建立顾客信息台账。


二、必须严格落实工作人员、消费者“健康码+测温+口罩”的防控制度。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一律戴口罩、申领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包括“苏康码”“苏城码”)。未戴口罩、不提供健康码或健康码异常者和发热者拒绝其进入场所。


三、必须严格限定经营时间。网吧营业时间为上午8:00至夜晚00:00,娱乐场所营业时间为上午8:00至凌晨2:00


四、必须严格控制消费人流。网吧采取隔位就座,即时上网台数不超过网吧总台数的30%;娱乐场所每日开放包间数不能超过总数的30%,每个包间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能超过核定量的30%。网吧、娱乐场所要安排人员加强场内巡查。


五、必须做好日常消毒工作。营业期间对场所内外公共部位和网吧的电脑键盘、鼠标等常用设备以及KTV的话筒、点歌设备、游戏厅的娱乐设备等每日消毒。    


凡违反以上“五个必须”防控措施的网吧、娱乐场所,由市文体广旅局、市公安局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
张家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未尽事宜请咨询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受理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受理地点:张家港市报业大厦15楼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505、1506、1507办公室

4月29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张家港市教育局东城区
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张家港市教育局东城区配套幼儿园
建字第320582202036019号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教育局


建设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教育局东城区配套幼儿园


建设位置:镇中路东侧、沈巷路北侧、科普路西侧


建设规模:1、给水DN50-80,长312米  
2、消防DN150-200,长351米
3、雨水DN300-600,长376米
4、污水DN300,长330米
5、电力DE200,长120米  
6、通讯DE50,长288米
7、燃气DE110,长40米





在2018年8月21日
经开区就发布了项目公示
↓↓↓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东城区配套幼儿园项目


项目概况:张家港市东城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巷路北侧、镇中路东侧。占地面积8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5474平方米;办公用房620平方米;食堂360平方米;辅助用房173平方米,建筑层数三层。项目投资估算5800万元,资金由城投集团出资。项目由张家港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代建。





二、征求公众意见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
3.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
4.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
5. 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说明
1.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项目责任主体、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3. 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四、联系方式
(一)评估责任主体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教育局
地址:张家港市老宅路8号
联系人:徐健
联系人电话:13862220025
(二)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市安嘉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振华
联系人电话:18862280311
E-mail:szsajh@163.com
本文来源:张家港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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