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残疾人出行,根据相关文件政策,我市残联与市城管局会商,联合推出残疾人免费停车这一公益性举措。残疾人驾车出行,凭借残疾人专用停车证,可在全市
城管部门管辖的公共停车场以及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费停车2小时。
据统计,
目前我市已为首批统一办理的
108名残疾人发放了专用停车证,
受到了一致好评。
市残联工作人员提醒●非残疾人本人持证在我市公共管理的收费停车场所停车,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对于将残疾人专用停车证借给别人使用的,相关部门将取消其免费停车的资格;
●有停车需求的新增残疾人,按照《张家港市残疾人专用停车证办理须知》相关要求申报,每季度申报一次,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核发残疾人专用停车证。
如何办理
残疾人专用停车证?
很简单,只要三步。
01办理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残疾人必须持有汽车驾驶证且在有效期内;
3.残疾人必须为该汽车的合法所有人(行驶证上记载的车辆所有人);
4.汽车必须在公安部门登记注册获得牌照且在检验合格期内。
02所需材料
身份证、残疾人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03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各镇(区)残联填写张家港市残疾人免费停车证办理信息备案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残疾人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附在备案表后面)。
2.各镇(区)残联对人员进行初审(在相应表格栏目中签属意见并盖章),然后把初审合格人员的备案表及所需复印件材料,一起报市残联。
3.市残联把审核合格人员的备案表及相关材料报市城管停车管理部门,经市城管停车管理部门复审合格后核发残疾人专用停车证。
4.各镇(区)残联到市残联领取残疾人专用停车证后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04注意事项
1.办理残疾人专用停车证不收取工本费,只限持证残疾人本人使用,遗失、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
2.残疾人专用停车证由市残联和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