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货车禁行限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九条的规定,调整对以下路段实施货车禁行限行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禁行限行车辆类型
所有货运车辆
二、调整禁行限行路段及时段
1.后塍街道新塍路(346国道至袁塍路段),调整禁行时间:由原上午7:00-8:00 下午4:30-5:30 调整为上午7:00-8:00 下午4:00-6:00。
2.金港街道镇海路(江海中路至大圩埭路段),原大圩埭路、港西北路、镇海路全线禁止货车通行调整为镇海路(江海中路至大圩埭路段)禁止货车通行,禁行时间:24小时禁行。
三、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施行,交警部门将对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进行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
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9日
来源:张家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