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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家长看幼儿园监控要收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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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1-09-10

近期,为了满足家长实时观看孩子动态的需求,很多幼儿园开通了可观看公共视频的功能。但是,部分幼儿园将观看公共视频设置成收费项目,价格从每年100多元到1000多元不等。虽然收费标准不算高,但是部分家长并不认同,也有律师出来较真,认为此举不合法、不合理。

看自己家孩子的监控视频,还要收费了?这个算不算乱收费呢?如果幼儿园开通了公共监控视频要收费,那么以后幼儿园多雇了一个保安,厨房新添了一个冰箱,是不是成本都要分摊到家长头上了呢?虽然钱收得不多,但总觉得开了一个坏头。



要看到,当下视频监控很廉价,其运营成本是非常低的,完全可以由日常的办公经费所覆盖,动辄一个学期几百、上千元的观看费用,是为了赚钱呢,还是为了覆盖成本?

看看法律、规章是怎么规定的。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12条规定: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实话实说,我国的规章当中,这样的“反向兜底”条款还是很罕见的,这个规定等于是给幼儿园收费明确了“白名单”制度,除了明示的保教费、住宿费、省级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这4项之外,就不许再收费了。



再仔细浏览一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幼儿园收费做出很多细化的规定,甚至显得有一些“一刀切”:代收费用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第11条);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第12条)。

为什么国家规章对幼儿园收费直接“封口子”,不留下灵活空间呢?这就要谈到当初的政策出台背景。当时在高速城镇化发展之下,很多地方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一些幼儿园就巧立名目、挖空心思,乱收费成为民生之痛。比如,园方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向家长收钱;以各种兴趣班名义乱收费。



一个现实问题是,孩子已经入学,就在园方监管之下,家长和园方没有公平博弈、协商的基础,如果允许有“市场调节”的灵活空间,那就等于放纵个别幼儿园乱收费。所以,2011年国家发改委等制订《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看似“一刀切”的“白名单收费”制度。

2011年国家“封印”了幼儿园的乱收费,明确4项费用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已经封上了,就不应该再打开,小小的公共监控视频的观看费用,可能就会成为打开潘多拉魔盒的第一个动作。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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